返回第10章 明予耕牛暗予罪(5)  匡扶唐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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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叫“汤饼”,胃口大开的吃了两碗。李泉却有些难以下咽,觉得面条比应该是这个口感啊!高氏又逼着田婷喝了一碗面汤,说是“解解毒”,李泉更是诧异,还没等说出自己心里的疑惑,就听院子里响起急促的脚步声。

    哗啦一下,门被推开了,田老汉和另外一个年轻一点的农夫打扮的男子走进了屋子,没等高氏起身,田老汉就急迫的说:“高娘子,田中给你家的牛,是病牛,他这是要害人。”

    旁边那人补充道:“今天下午我亲眼见他从张屠户哪里把牛牵出来的,是田中的那个妹夫从县里拉来找张屠户宰杀的。”

    李泉的记忆里,知道这位叫李二,也是本村人,有一身木匠手艺。

    听闻此话,高氏也显得很着急,很快接话:“那这头牛的农籍勾销了没有?”

    原来,自从西汉末年,牛耕被推广以来,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耕牛历来是重点保护对象,有时甚至比人还受重视。历朝历代都禁止无故杀牛,通常只有当牛老、病、伤、残等不能耕地了才可以杀掉吃肉,还必须要经官府批准。因此耕牛都是在官府备案入籍的,谁家有牛,什么状态都有据可查。耕牛的繁衍,甚至是官员的政绩。在隋朝开皇年间,为了恢复国力,提高粮食产量,在建立貌阅制度,也就是身份证制度的时候,更是把部分耕牛和田地合并在一起登记造册,分配给农户。但是这个好处不是白得的,分到牛的农户要负责保证耕牛的健康,如果发生丢失、死亡,这户人家是要受到刑罚的。

    高氏所说的“勾销农籍”,就是因为各种原因,批准杀牛或是报备耕牛走失的合法手续。

    田老汉赶忙回答:“就是因为这个才这么急来给你们说,李兄弟听张屠户讲,这头牛是县里从黄家店村子收回来的,原主上报,说是牛拉稀不止,恐怕是得了肠辟。县里收回之后,还没来得及勾销农籍呢。张屠户不杀,说是见到文书才敢下刀,田中本来说今日过晌就去县里办文书,可是又把这头病牛分到你们手里。”

    高氏闻言沉默了片刻,这才对田铁匠和李木匠表示谢意,送他们出门。直到门外,李铁匠才说,如果高氏去找田中退牛,不要说自己来过,高氏郑重的答应了。

    高氏送走田、李两个人回来,眉头紧皱着对李泉说:“去年圣人下诏由礼部尚书牛弘大人主持,改先皇《开皇律》为《大业律》,今年推行。上个月,县里的书办还来村子里宣谕过,我也给你讲解了十八篇大业律,你还记得“厩牧”篇吧?

    李泉这才明白了田中的险恶用心,根据《大业律》的“厩牧”篇规定,养死耕牛的,最高刑罚是杖六十,徒九百里。也就是说,要揍个半死,再发配到九百里外为朝廷无偿做无期苦工,什么时候能,就要等着天下大赦了。自己这小身板,不说能不能禁得起六十板子,就算是不打,发配到九百里外,这个家不就散了?

    李泉这个时候再也压抑不住,对田中起了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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