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第一个觉醒的读者  读者看我书能成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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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取个什么样的书名好呢?”

    写书之前,首当其冲的就是给作品取个书名,现如今起点阅点中文网的作品泛滥成灾,什么样的书都有人写,想要让读者眼前一亮,就必须与众不同!

    书名就叫《读者看我书能成神》吧!

    名字虽然有点奇葩,但也确实符合他要写的故事,毕竟,一但有悟性的读者领悟了他书中的道韵,确实能成神。

    确定了书名,接下来就是码字了。

    楚歌打开了写作软件,双手放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开始敲击键盘。

    这本书的故事,他打算以他自己为原型,主角从一个扑街作者开始,意外获得金手指,一步一步成长为宇宙至尊的故事。

    当键盘的敲击声响起的一刹那,楚歌就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无比诡异的状态。

    他好像被上帝附体了一般,头脑一下子变得无比清明,手指也变得灵动异常,那键盘上划过的一道道残影,堪比单身五十年手速,同时他的心头也升起了也是莫名的顿悟。

    电脑上形成的字体,每一个笔画和符号,都似乎带有一种特殊的韵味。

    这些字体和符号组成的故事,竟然可以让人不知不觉进入一种空灵的状态。

    意识与天地相连,心与大道相接!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道韵吗?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楚歌才从这种诡异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而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中码了整整一万五千字。

    一个小时·······

    一万五千字,这速度······秒杀网文界百万作者。

    一个正常扑街作者的码字速度,一个小时大概也只有一千五左右,快点的能达到时速两千,大神能达到时速三千,因为作者写作不单单只是码字,还要思考剧情,构思铺垫,另外还不能有错别字。

    所以时速两千都绝对算是快的了!

    可是现在,楚歌一个小时码了一万五,还没有任何错别字,虽然剧情文笔依然是一般般,但也足以笑傲江湖了!

    一万五千字,楚歌分成五章,直接在阅点中文网的后台发表了出去。

    阅点的审核,大概是全网最快的一家网站了,不到十分钟,就审核通过了!

    审核通过后,楚歌肚子已经开始咕噜咕噜的叫了,他决定还是先去外面吃点东西再说,老是吃泡面也没什么营养。

    关了电脑,楚歌离开了出租屋!

    ······

    张少杰是一名网文爱好者,看书已经有五年的书龄,可以称得上一位老书虫。

    不过看的书越多,就发现越没有书可以看。

    虽说现在的网络小说遍地开花,随便一翻就能找到几千部网文作品。

    可是真真能看的进去的书,却是极少极少。

    那些垃圾作者写的小说,动不动就是主角多么多么牛逼,配角多么多么傻哔,完全没有一点智商可言,存粹就是无脑yy,这样的小说看多了都会觉得自己的智商被拉低。

    而那些所谓大神作者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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