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小卒过河  子不语道可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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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江岚,全然不知萧墨川在湖畔做出了怎样的布置,不知道小城即将迎来怎样的暗箭明枪,更不知道在错综复杂的局面下,自己正处在一个怎样微妙的位置。

    他只是文管局的一个临时工,由于某种不得而知的原因,被园林与绿化局借调,在小城南郊公园值夜班,然后,又被抽调到一个莫名其妙的调查组里,跟着萧老打下手。

    说白了,江岚的工作性质,跟辅警,跟城管大队里那些编外人员,是一样的。幸运的是,由于编制的原因,他比自己的同行们更为轻松,更不为人所知,也不用时刻准备着去背锅。

    甚至,就连这个临时工的名额,也还是领导们看在江效余的份上才给他的。再剥去这一层不算华丽的外衣的话,江岚,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生在底层,长在底层,活在底层,若不是承受长辈的余荫,一无是处的普通人。

    在旁人眼中,江岚是一个沉默的人,沉默的有些冷漠。他就像是一块石头,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没有任何的美感,也没办法让人生起欣赏的兴趣。关键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块石头就会硌了谁的脚,惹人生厌。

    二十岁的年纪,他没有谈过恋爱,初恋是暗恋,还被自己的沉默最终扼杀。严格意义上来讲,他只有马伯钊这一个朋友——如果那也算是朋友的话。

    只是,故作冷漠的躯壳内,裹着的是一棵滚烫的心。经常抿起的唇角背后,饱含着的是不愿宣诸于口的倔强。茫茫人海中,他一直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冷眼旁观,固执的不愿意成为旁人的影子。

    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一直都有些道理,想要和这个世界好好谈谈。然而他深深的知道,自己就像着公园里的野草,哪怕扯破了喉咙去呐喊,也不会有人听到。

    江效余曾经满怀感慨的评价自己的这个孙子,说江岚行事有古人之风。换句话说,就是古板,就是顽固,就是不合时宜。

    他本以为,自己必将在长久的沉默中走向灭亡,自己心中的那些道理,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化作云烟,而自己心中的热血,也终将在岁月深处寂灭。

    那些梦想,永远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只不过是一场虚幻。

    可是,随着案卷的翻动,江岚躯壳里的趋于沉寂的热血竟渐渐沸腾了起来,案卷中记载的内容,让他再一次有了跟这个世界谈谈的冲动。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一个外表如此光鲜的人,怎么会背地里做着如此邪恶的勾当?他怎么能为了自己的儿子,杀掉别人儿子,听信什么“续命”的鬼话?

    案卷上,经过萧十禾层层推进的调查,抽丝剥茧的分析,所有的矛头都指向王雁冰,指向那个经常出入慈善晚宴,动不动就捐助贫困儿童,被人盛赞为慈善大亨的著名企业家。

    王潇,王雁冰的儿子,生于2002年4月15日晚9点40分,生来就得了一种怪病,被权威专家宣告活不过三岁。

    中年得子,为了保住自己的孩子,王雁冰求医无门,转问鬼神,不知寻到了什么样的偏方,居然不惜杀掉五个八字相同的男童,以求夺运续命。

    凭什么?他王雁冰的孩子要活,凭什么就要其他的孩子去死?他王雁冰的孩子是孩子,其他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吗?

    就因为他是王雁冰,所以他的孩子就生来高贵?就因为那些孩子生来寻常,所以他们就只配成为王潇的养料,只配去死?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求神问鬼?就算是神鬼答应,他江岚也第一个不答应。

    人生在世,必然要分出个高低贵贱。可人不是什么路边的花花草草,也不是什么暗夜里游荡的猫猫狗狗。人可以活得不好,可以活得卑微,可以活得下贱,但人不是臭虫,你不能像踩死一直臭虫那样,剥夺一个人活下去的权利。

    人,生来就是有尊严的,这尊严无关高低贵贱,人不该如此荒唐的死去。

    这,就是江岚的道理。

    这,就是江岚愤怒的缘由。

    这种愤怒,让他突然有了一种渴望,他渴望着一种力量,一种可以掀桌子的力量。他要借着这种力量,刺穿这令人愤怒的黑暗。

    然后,他的意识就陷入黑暗。在黑暗中,他看到了那盏灯,那盏曾经被他失手打翻在地的青铜古灯,还有那团在灯台上摇曳的火焰。

    下意识的,江岚伸出手,紧紧握住了那泛着幽光拳头高低的灯台。

    不大不小,不高不低,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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