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珍珠米!  明末第一枭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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瓣牙,这要是晚上出去,活人见了吓个半死,鬼见了也得吓个跟头!

    “老爷,整整八十车粮食,其中精米六十石,糙米三百石,杂粮一百二十石,一点不差的运回来了!”

    “干的好,立刻送到北关仓库存放起来,并派人日夜看守既要防火、更要防盗,千万不要马虎!”

    “是,老爷!”

    “另外吗,你幸苦一点,明天带着伙计们,继续到南方运粮食去,如今粮价一日三涨,就跟猴子上树一样,本老爷发了大财,绝对亏待不了你们,哈哈!”

    “谢谢老爷!”

    刘大头相貌丑陋,脑袋却很灵活,且有一定的商业才干,早在几个月之前,他就预料到会有饥荒出现了。

    因此提前派出人手,到南直隶、湖广一带大量收购粮食,由大运河乘船北上,再用车辆运回河间府,以高价向外出售,从中谋取暴利!

    不过最近几天,他与河间府其他粮商商议之后,一面每天限售粮食,造成市场紧缺,从而逼迫着粮价一路飞涨;另一面大量囤积粮食,等到价格涨疯了以后,狠狠的赚上一笔!

    北关仓库,就是粮商们囤积粮食的地方,据说已经囤积了十几万石,而河间府城内外,每天都在饿死人!

    “老爷请看,这是小的从南直隶带回来,专门孝敬您老人家的!”

    “哦,这是什么东西?”

    “回禀老爷,这叫做珍珠米,据说是红头发、蓝眼睛的西夷人,漂洋过海带过来的,南直隶一些大户人家有种植的,小人特意弄了一篮子回来,给老爷您尝尝鲜!”

    说话之间,项管事取出一个篮子来,里面是二十多个一尺长短、手腕粗细的东西,外面是青白色叶皮,顶端还有一些褐色须子!

    刘大头拿起一个,剥开外面的叶皮,里面是圆锥体果实,上面密布一颗颗金黄色米粒,大约有牙齿大小,排列相当整齐!

    做了大半辈子粮食生意,刘大头却没见过这种珍珠米,抠下一粒塞进了嘴里,用力咀嚼了几下,一张老脸顿时变成苦瓜了。

    “呸!--呸!

    又硬又涩的,就像是啃砂石,夷人地境出产的,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那里比得上我们天朝上国,五谷甜美,滋补身体!

    以后别带这些没用的东西了,要是有扬州瘦马、秦淮名妓,倒可以弄几个回来,老爷我也尝尝鲜,哈哈!”

    刘大头除了贪财,还有一个毛病-好色!

    “是,小的记住了,下次一定让老爷如愿!”

    马屁拍到了马腿上,项管事连忙把篮子仍回车上,点头哈腰赔罪一番,而后带着车队去北关了!

    ……

    “蒸窝头、贴饼子、棒茬子粥,还有我最爱的金银馒头!”

    巷子里,薛羽兴奋的要蹦起来了,口水一个劲往外流,什么珍珠米啊,那不就是玉米吗,俗称苞米、棒子!

    自己出身农村,小时候也下过地,帮着大人们一起掰棒子,对这种农作物再熟悉不过了,更深知它的价值有多大!

    玉米,原产于美洲大陆,明朝中业之时,由欧洲商人传入中国境内,最早出现在广西地区,之后逐渐进入南方各省份,但是没有大面积推广,只有一些富贵人家少量种植,作为一种稀罕吃食,称之为珍珠米,或者玉蜀黍!

    玉米没有大面积推广,原因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数千年以来,中国人一直种植五谷稻(大米)、黍(黄米)、稷(小米)、麦(小麦)、菽(大豆),要想接受一种新的农作物,并熟悉其种植方法,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其次,中国疆域广大,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玉米传入之后,要想适应中国的气候环境,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寻找到最适合生长的土壤!

    最后,玉米产量高、有营养、耐干旱不假,但是口感远比不上大米、小麦,算是一种粗粮,加之没有好的烹制方法,自然难以被百姓们接受了。

    因此上,玉米传入中国两百多年,一直到了清嘉庆时期,才大面积推广开来,成为了一种主要农作物,养活了大量人口!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薛羽身为穿越者,太清楚玉米的价值了--窝窝头固然不太好吃,可是真扛饿啊!

    “小鼠、猴子,你们跟着车队,给我顺几根玉米回来!”

    “老大,啥玉米?”

    “就是刚才刘大头啃的,金黄色那个东西,一定要弄回来!”

    “明白了!”

    小鼠是个神偷,猴子身形灵活,两人潜踪蹑迹,悄悄跟在了刘家车队后面,寻找下手的机会!

    另一边,刘大头返回内宅去了,魏六指也躲进门房吃午饭去了,大门前只剩下了那条大黄狗,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等着主人们吃饱之后,赏给它一些残羹剩饭!

    薛羽目露精光,感觉机会成熟了,从怀中掏出了鸡骨头,一脸坏笑的盯着大黄狗,敢咬我的弟兄,让你用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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