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4章 更新换代  歌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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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北山也试唱了一下辣鸡版的歌词,确实辣耳朵,就好像在吃垃圾一样。

    最后张北山还是尊重了原版的精神,不做恶趣味的改动了。

    之后他一句一句的教了董小宇唱这首《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

    董小宇学了两遍就能把这歌给完整的唱下来,却因为没学过专业的演唱,她属于典型的白嗓,很难把歌给唱出个性来。

    这首歌最吸引人的就是阿肆那种既慵懒又洒脱的小女生腔调。

    若是用白嗓唱,会致作品魅力大减。

    不得已,张北山只能从最基础的吐气发声方面来改造董小宇的外行唱法,从零基础开始一点一点的塑造董小宇的唱功。

    董小宇的声音并不是那种特别薄的类型,有一点小潜力。

    张北山嘴对嘴的教了董小宇怎么把喉咙的发声部位往后移。

    董小宇学的倒挺快,很快就摸到了一点唱歌的门路。

    发声部位往后移了以后,她再唱歌时,明显有了头部共鸣,声音的厚度和质感有了显著提升。

    练了一个多小时后,董小宇自己把自己给惊艳了。

    “大叔,经你指点以后,我发现我唱歌超好听啊!我怎么这么厉害啊!”

    “你厉害个头啊!你这才刚入门而已,离厉害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呢。你现在发声还是不稳定,太毛躁,声带的闭合太差,就好像一个漏气的轮胎在唱歌。哎?你牙缝是不是大啊?唱歌怎么会这么漏气的?”

    董小宇要晕倒了,气说:“我牙缝不大!我是健康的大白牙!”

    说着便不顾形象的呲出牙来向张北山证明她的牙口超级好。

    张北山笑着指向了董小宇平整的小腹:“唱歌的气要从肚子开始就得顶住,腹部要绷住了劲,别总把劲用在喉咙上,否则你永远也练不出来。”

    “嗯,我稍微找到点感觉了!”

    董小宇觉得自己推开了唱歌的大门,很是兴奋。

    奔波了一天的疲劳全都被抛去了九霄云外,她特别积极的和张北山学唱。

    两人这一练,就练到了夜里十二点。

    一直到他们都觉得很疲劳了,才鸣金收兵。

    经过这一晚上的练习,董小宇的演唱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

    虽然这种提升是很粗糙的,并不精致,但因为掌握了更好的方法,董小宇唱歌已经有点要摆脱白嗓的桎梏了。

    在张北山听来,董小宇想把《广场》这首歌给唱好,欠缺的却还比较多。

    这首歌最好的版本就是阿肆的原版,因为这歌就是阿肆根据自己在人民广场上吃炸鸡等男朋友的经历创作出来的,她唱的感觉最通这首歌的精髓。

    “不是我不知道,爱情需要煎熬”——这句歌不是这首歌的钩子金句,却是这首歌的点睛之笔。

    这首歌要唱出来的就是这种经历爱情N年之痒的无奈,还要唱出一种洒脱吃鸡的释怀。

    你要真的经历过长时间的恋爱,就会懂得,在恋爱中,遗憾与不甘总是会有的。

    有时候看着爱情渐渐远走,那种无可奈何却又无能为力的感觉,是非常难受的。

    与其枉费宝贵的生命与其纠结,倒不如就落落大方、坦坦荡荡的去面对它、接受它、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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