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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声。

    林庸暗叫一声“不好”,连忙下楼。

    就看到,酒吧里,涌进来了十几个人。

    领头的叫做辉哥,是一个二十多岁,身材强壮的男人。

    林庸顺手拿起了楼梯旁边的棒球棒。

    辉哥笑了,“你以为凭借小小的棒球棒就能打赢我么?”

    辉哥看上了半缘酒吧,想要买下来。

    半缘酒吧是林庸父亲留下来的,为了纪念父亲,林庸不会卖。

    而且,半缘酒吧连带房子,地皮大约价值三百多万,这个辉哥只愿意出一百万。

    摆明了要半抢半买。

    已经威胁林庸好几次了。

    林庸虽然是个普通人,也有股犟脾气。

    不是那么容易给人低头的人。

    “叮咚,发现带有金手指的主角辉哥。请宿主接受任务,击败这个主角,剥夺这个主角的金手指。”

    林庸都想骂娘了。

    这个系统是傻叉么?

    这个辉哥是有金手指的主角,让自己击败这个辉哥,不是给自己出难题是什么?

    还要剥夺这个辉哥的金手指……

    “傻叉……”林庸口中蹦出来一个词。

    辉哥的面色就变了,“行啊,小子,会骂人了……”

    林庸绷着脸,自然不会给辉哥解释,他其实骂的是系统。

    “叮咚,从现在开始,宿主获得辉哥所拥有的金手指半个小时。请在半小时内击败主角辉哥,剥夺他的金手指。”

    接着,林庸眼前出现了一个界面。

    主角:辉哥

    种族:人类

    金手指:五倍的力量增幅

    获得金手指时间:三年

    林庸稍稍思量了一下,这个辉哥的确是三年前出现在这片区域的。

    三年来,一步步,从一个小混混,成为了一方大佬。

    看来,这个辉哥能混出来,和他的金手指不无关系。

    系统又稍稍给林庸解释了一下。

    比如,这个辉哥的金手指是力量,林庸只要在力量上胜过他,就算击败了他,就能剥夺他的金手指,收藏起来。

    至于收藏起来干什么,系统没有说。

    林庸看着辉哥,说道,“你是道上的人,就要讲规矩。不如,我们来比试一下。你赢了,我就把酒吧一百万卖给你。如果我赢了,你以后别再来找事。”

    辉哥盯着林庸,“比试什么?总不会和我比试吃饭,吃屎吧?”

    林庸笑了,“我们比试力量。”

    听了林庸的话,辉哥“哈哈”大笑,他的那些小弟也笑了起来。

    林庸接着说道,“其他力量的比试也麻烦,找个简单的,我们比比扳手腕吧。”

    “哦,哦,有傻瓜要和辉哥比试扳手腕了……”

    “傻瓜难道不知道,辉哥扳手腕从来没有输过。”

    “傻瓜就是傻瓜,怎么能知道辉哥的厉害呢。”

    方瑜一直没有说话,看着林庸。

    如果不是这些人在这里,方瑜一定也会骂林庸是傻瓜。

    谁不知道辉哥力气很大。

    比力量,没人是辉哥的对手。

    但是,方瑜还是沉默着腾开了一张桌子。

    辉哥,林庸对面而坐。

    两只手,用手肘支撑,握在了一起。

    一只手骨骼宽大,突出,一只手纤细,柔嫩。

    看到两只握在一起,截然不同的手,周围的混混,又是一片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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