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三十二章 “强哥”?  过龙门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点击章节报错』

    唐徨看过老王提供的模糊照片,这个小胡子就是警方要抓的嫌犯“李老滑”,果然是一脸狡猾……

    只可惜再狡猾的毒贩,也不可能从一个“练家子”手里逃脱。

    看到嫌犯逃跑时的动作,唐徨就知道他有几斤几两了,甚至根本不用施展轻功去追,直接把扛着的一袋大米砸了过去。

    “噗——”

    二十斤一袋的大米破空飞出,正中嫌犯的后背,当场就把他砸趴下了,瘫在地上不停抽搐。

    First blood!

    活该!

    法律明文规定,贩卖毒品超过50克就能判死刑,就茶几上面的这个分量,直接打死都不为过!

    所以,这就结束了吗?

    当然不是,真正的危险现在才开始

    ——茶几前一个双眼通红的男人已经站了起来,摸出一把匕首冲向唐徨。

    “老子花自己的钱买粉吃,招你惹你了?整个小区哪家哪户不买粉吃,你凭什么只来管老子?断老子的活路,老子和你拼了!”红眼男人发疯似的怒吼,手里的匕首一路乱挥。

    虽然对手持兵器的敌人无解,但碰上这么一个切斯底里的废物,现在的唐徨已经完全可以搞定

    ——他顺手操起门背后的扫帚,利用长度优势照头一击,直接就把这个红眼男人放倒了。

    但是警方最害怕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红眼男子突然用匕首猛割手掌,然后用血淋淋的手掌朝唐徨猛甩,疯狂地大喊:

    “我是HIV携带者,欢迎加入我们的大家庭!”

    “……”唐徨。

    他急忙往旁边躲开,点点鲜血就飞溅到身后的墙上。

    这特么是生化武器+心理摧毁啊……

    不仅如此,被唐徨开门时撞翻的男人,现在也从地上扑了过来,一口咬向唐徨的小腿!

    @%#!

    都说毒贩应该千刀万剐,难道买粉吃的就无辜吗?

    就像是人贩子虽然该死,但如果没有买卖孩子的需求,又怎么会衍生出这种丧心病狂的职业?

    唐徨不再留情,一脚踹在地上那个男人的脑袋上,当场就把他踹晕过去。

    double kill!

    接着,唐徨冲上几步,用扫帚再次击中四处洒血的红眼男人头顶。

    “咔嚓——”

    扫帚的塑料长杆当场断裂,红眼男人也抽搐着晕死过去。

    Triple kill!

    还有一个……

    唐徨望向茶几前一个穿背心的男人

    ——从自己进屋开始,这个背心男就很惊恐,但一直没有做出任何举动。

    唐徨迈步逼近,正准备来个Ultra kill,谁知背心男突然开口,大声说:

    “强哥……你是强哥对吧?是自己人啊,是我啊……我是催命鬼!”

    ???

    强哥?

    什么鬼?

    西瓜保熟的华强哥吗?

    “别套近乎,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唐徨来到背心男面前,揪住他的胸口,把他整个人从沙发上拉了起来。

    但背心男显然是认真的,还在努力解释:

    “强哥,真的是自己人啊!去年地铁里……我抢手机被你抓到,你不记得了吗?对了,后面我还替你办过事啊……你的真实身份,是龙门游龙堂的人对吧,我们真的认识啊……”

    “……”唐徨。

    不会吧……

    难道这个吃粉的真认识杨炜,而且还是杨炜的小弟?

    可这个“强哥”是什么鬼?

    难道是杨炜的化名?

    为什么不叫“豹哥”呢?

    “演技很好嘛,继续演啊!”唐徨冷笑。

    就算这个背心男真认识杨炜,自己也拒绝承认有这么一个吃粉的小弟!

    他直接把背心男拽过来,狠狠砸在地上。

    “啊——”

    背心男惨叫一声,但还是没有放弃和这位“强哥”相认,急忙摸出手机,用颤抖的手飞快翻找起来。

    “强哥,你……你不能这么对我!怎么说我也替你办过事,你不能不认帐啊!对!你看……你还记的这个小子吗?”背心男终于从手机里找出一张照片,展示给唐徨看。

    这是一张自拍照,主角是一个面带微笑的男青年,表情有点中二,看样子也就二十岁出头。

    “……”唐徨。

    照片里这个人……怎么有点眼熟呢?

    不对……

    不是有点眼熟,而是非常熟悉!

    这是谁呢?

    话到嘴边,唐徨突然说不出来了。

    幸好背心男及时做出补充:

    “强哥你忘了?当时你给我这张照片,让我帮你查照片上这个小子的底细……我帮你查到了,这小子是莘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四的学生,名字叫唐徨!”
本章已完,请点击下一章。(2/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