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惊变  原来我在末日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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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只是想要大声说出来,好好的宣泄一番自己的感情。

    他压抑的太久了,从得知母亲被她的混血种闺蜜分尸食用之后,就强压着自己的感情。

    他那时见到的母亲,比现在的金丝雀要惨的多!

    她的内脏被盛在一个个盘子里,不知经过了怎样的处理,散发着一种麻辣的气息,表面呈现一种暗淡的灰红色。

    而她的四肢……她的头颅……她的胸部……她的……

    多少个日夜里,他被噩梦惊醒,多少个日夜里,他冲入鬼城深处,放弃人偶师运筹帷幄的优势,单枪匹马,一人一剑,杀的那里的混血种心惊胆寒。

    直到遇到了那个头发乱糟糟的,衣服皱巴巴的小个子女孩……

    她是学生会会长“神之子”洛曦的左膀右臂,空想海神学院最强的人偶师!

    学院里为其封号为“神之左手”的女孩爱丽丝!

    她当时如天使一般划破苍穹,从天而降,将包围他的混血种狂风卷落叶般摧枯拉巧的消灭,把他像拎小鸡一样提在半空中,惊讶的说了一句……

    “嘿,小鬼,你身上有高级混血种血液的香气,把这件衣服脱下来送我怎么样?”

    江城看着对他来说如天神一般的人物,哪敢不从,当下就把衣服都给脱了……

    “唔,小鬼,洛曦说看光了别人的身体,就得对他负责,那我以后就对你负责了。”

    于是,江城获得了和心目中的神灵朝夕相处的资格。虽然女神,其实是个女疯子,女神经就是了。

    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有了淋一身血的习惯?不过这个习惯倒是让他在学校里的人缘并不好,这么几年也没人和他谈个恋爱。

    要知道,他的颜值可是在空想海校草排行榜上第二十二位的。

    这个二十二位好像保持了两三个学期……唔,他其实是被学校的人欺负了吗?

    呜呜呜……

    “扑通”

    突然的水声打断了江城的胡思乱想,他悄悄的将细剑握在手中,小心翼翼的借着剑身看向身后。

    可是细剑能够照到的位置有限,而乌云刚刚把星空遮挡,在这里出现了短暂的光的真空期。

    他什么也没看到。

    “踏……踏……踏”

    是高跟鞋的声音?在草地里高跟鞋能够踩出踏踏的声音来吗?而且这种声音居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江城心中狐疑,抓着锁链的手再次握紧了一些。

    是同行来抢生意?还是……另一个高级混血种?

    无论是哪一种,对他来说都是不必要的麻烦。平时的话,他一定不介意拿下一个高级混血种的头颅,一定不介意好好教育一下不开眼的后辈。

    但是现在……濒死的金丝雀有多大的吸引力,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呦,这位小哥。咱们很有缘呢,好像不久前才见过吧?”

    高跟鞋的主人发出声音的一瞬间,江城就明白了她的身份。

    可是,那位大人怎么可能来这里!

    难道她也得到了自己要猎杀金丝雀的消息,所以想要插一手?不对,不可能。她如果想要的话,只要一句话,自己就得乖乖的交上去。

    那她在这里是为了谁?

    “玛……”

    江城缓缓转身,连高跟鞋主人的名字都没叫全,就仿佛被雷劈了一般,呆滞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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