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七十五章 僧王  左道之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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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缘巧合之下,在沽口之战原址骤然爆发的第二次战役,很快随着诸位提前胜利转进的天师,传到野蛮人帝国朝廷里,进一步激化了混乱不堪的朝野格局。

    “大慈悲”白云大师毕竟是出家人,不会说谎话,遭不住地位同样崇高的负剑道人李醉在一旁摇唇鼓舌,胆大包天地将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炮舰全军覆没的功劳,全部拦到天师院的头上。

    他是个聪明人,知道贪天之功绝对没有好下场,换成关系户遍布朝野的天师院,就算被人发现此次战役的真相,也不会有人跳出来说话。

    只不过,如此一来,自己精心炼制的红丸和养身益气的丹药,肯定要破费破费了,若是宫里的权贵发话,必然是一次狠狠地大出血。

    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李醉自巧遇入道机缘,在山林修炼十载,还是一介凡夫俗子,大彻大悟后,他选择卖身投效朝廷。

    自从在人前显露了一手炼丹的本领,李醉就从一钱天师位置上逐年攀升,在短短四年时间里,突破五钱天师的限制,成为与“大慈悲”白云大师比肩的高手,享受朝廷供奉的待遇。

    如此一来,野蛮人帝国国运加身,尽管每年只有少许官气补益,更多的来源是诸位宫里贵人的赏赐。

    李醉将如此种种一切都化作气运吞吐,不仅修为水涨船高,就连随身一口醉月剑都炼成一枚剑丸,正式踏入“剑修”的门槛。

    十年山野苦修,餐风饮露,以大地为床,以苍穹为被,不如一朝登入庙堂,与执掌权柄的贵人们坐而论道,手指缝隙里露出来的零碎,就令修士实力暴涨。

    “无怪乎,自古以来都有方家投笔从戎,想必诸位前贤都看出入世扶龙庭的好处。只不过,如今化外生蕃火器厉害,大举进攻而来,我总觉得心惊肉跳,不知道如何取舍。不知大师能否为贫道指点迷津?”

    “咳咳!”白云大师轻轻咳嗽两声,门下高足王十方立即上前,为师父轻轻捶背顺气。

    火药铅弹还无法破他“金刚不坏身”的防御,不过敌人的“祭司”呼吸之间召开磅礴的神力,起死人,肉白骨,不仅瞬间拔除他精修一个甲子的禪力,余波荡漾开来,还对他的精神境界造成沉重的打击。

    “余一生修为都是释教诸神恩眷看顾,没得朝廷丝毫气运加身,想走就能走。道友却截然不同,早已泥足深陷其中,恐怕是无法割舍一身本事,再次遁入荒山野岭保全残躯。看在多年相知相交的份上,余奉劝道友一句,早做打算!”

    说完,白云大师就闭上眼睛,自顾自地打坐入定,向释教诸神寻求修复精神境界不稳的灵药去了。

    负剑道人李醉沉默半晌,也不见白云大师有什么回应,无可奈何地长叹一声,这才起身整理衣服,满脸愁容地转身离去。

    就此放弃朝廷给的荣华富贵,甚至割舍大部分得自蛮族权贵的气运,负剑道人李醉自忖做不到。

    俗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无论是谁,只要享受到朝廷给的一切,自然是粉身碎骨以报偿,入世修行的“剑客”也不能避免,这就是公平买卖,童叟无欺!

    “早做打算!白云大师说的好听,他早就布置好退路,自然应对从容。贫道起于草莽,怎么能躲过大劫呢?”

    剑修擅长交战、争斗,算是修真之士中的武斗派,与打坐练气,烧火炼丹,吞服津液,卦筹算计,等而下之的普通江湖术士截然不同。

    迄今为止,能以剑道登仙飞升者,实属寥寥无几。中途转修三清正法,甚至改易道途的修士,才能有所成就!

    负剑道人李醉默然走出天师院,抬起头,无语地望着天空,混乱的思绪投射出去,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就在这时,他发现南方汹涌而来的一道烟尘,其形似狮似鹰,周身大放光辉,立即恍然大悟过来,明白来者必定是入侵的化外生蕃。

    “津城外海黑火大爆,怎么就没弄死这群金发碧眼的白皮野人。津城衙门是怎么回事,竟然一个屁都不放,外敌入侵,逼近京城了!”

    野蛮人朝廷至此才发现入侵者抵近帝都,混乱的朝局变得越发不堪,人人都在推卸责任,派系之间互相指责,就连原本强硬态度的蛮族酋长天可汗,都不免心思动摇。

    关键时刻,还是穿青女把持的后宫出了主意,招来了草原黄金家族本代最杰出的“僧王”,统率昔日横扫世界的草原铁骑,如今被称为“长生兵”的轻骑军。

    实质上,这支草原铁骑都是以一敌百的勇士,自愿接受萨满的“血炼之术”,将自己的身体八成血液转移到盔甲上,本体维持近乎冬眠的低消耗状态,由此获得漫长的寿命。

    在潜入京城有幸目睹这支铁军的叶知秋看来,不过是六道阿修罗的血海魔兵简化版,估计与西昆仑的老魔头有关。

    “蜀山、青城的剑修干什么吃的?旁门左道还有死剩种也就罢了,竟然连魔道余孽都没有杀干净,遗留了这些碍眼的手尾,真是岂有此理!”

    此事必有蹊跷!这是肯定的,魔道余孽沉浸入朝廷,以此获得苟延残喘之机,简直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草原萨满就很可疑!我估计他们不是得了魔道只言片语的外传,就是魔道预留的种子,甚至是起复的伏线。弄不好,与星宿海的《血神经》有关,乐子就更大了。”

    叶知秋不无恶意地猜想,直到亲眼目睹草原雄鹰,此代黄金家族的佼佼者“僧王”,结果却又更多的疑问。

    “一个普通人!也不对,竟然是吐蕃密宗的蒙顶瑜伽武士,龙象幻影随身,不会是金轮法王的《龙象般若功》罢?这未免也太奇怪了!”

    所谓的龙象幻影,本质不过是眼镜蛇和大象,换高明一点的说法,就是娜迦蛇王和六牙白象,两者各代表一种武道理念,类似于龟蛇盘成的“玄武”。

    换句话说,黄金家族的“僧王”是个力大无穷的肉搏系英雄,统率一群防高血厚的不死兵,真的有挽回大厦将倾局势的能力。

    “我尼玛!不愧是无数穿青女前仆后继,拼命维护的帝国,底牌多地一套接一套。按照常理来说,握利用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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