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二十章 证词  覆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点击章节报错』

    曹云道:“我今天登门打扰的第二件事:我对检方提出的指控不满意。你们只提出了墙尖未遂。本案实际存在殴打,故意伤害肯定有。虽然没有造成小茹轻微伤,但是他们行为符合治安处罚条例中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案件发生在封闭空间,嫌疑犯将其他人驱赶出门外,本质上有绑架的嫌疑。侮辱罪客观存在。”

    校园欺凌案中,很多为恶者逃脱惩罚,并不全因为未成年和教育部门包庇的原因,还存在法律的空白。

    侮辱罪属于自诉刑事案。虐待罪主体是家庭成员。加之未成年人护符,假如受害者不构成轻微伤,即使心灵受到极大伤害,司法机构也是有心无力。

    诸如逼迫他人吃便便,未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伤害的,涉嫌触犯侮辱罪。自诉罪,三年封顶,未成年护符一出,基本就没刑期了。受害者遭受的心灵创伤并不影响量刑,量刑只考虑受害者身体遭受的伤害。

    曹云见九尾不解,解释道:“一旦确定故意伤害,对方必须赔偿小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有精神损失费。小茹是学生,明年就要高考了,这时候住院会对其前途造成无比巨大的影响。你们就别管我要怎么起诉索赔,你们给我个结论就可以了。”

    九尾道:“你为什么……”

    “咳。”诸葛明咳嗽提醒。

    九尾慢慢点头:“我很明确告诉你,绑架罪是不成立的。勒索钱财或者绑架为人质,才算绑架。侮辱罪也不成立,不符合‘公然’这个硬性要求。至于故意伤害,我承认存在。”

    曹云没有强求,继续道:“第三件事,带头大姐虽然死了,但是该定的罪名要定,我好向他们家人索赔。”

    九尾、诸葛明:“……”

    曹云:“看什么看,酒驾撞别人的车,导致他人受伤,自己死亡,他死了就可以不要赔钱了?受伤者怎么办?”

    诸葛明深吸气:“请说第四件事。”

    曹云:“王冰忏悔态度很好,得到了小茹的谅解。法律讲究公平公正,你们可以将情况和其他嫌疑犯说明一下。小茹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她是确实受到了欺负。是吧?”

    诸葛明读出意思,问:“多少钱才能得到小茹的谅解呢?”

    曹云回答:“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态度和诚意的问题。”

    诸葛明:“不给钱也是可以获得小茹谅解的?”

    曹云:“不给钱是有可能获得小茹谅解,只要有诚意,态度好。现在小茹好不容易才谅解了小冰,如果他们拿不出比小冰更多的诚意,更真诚的态度,我想很难被小茹所谅解。”

    诸葛明捂嘴,他不想骂脏话。有不少人认为谅解赔偿不公平,认为钱可以买刑期。诸葛明想对他们说:那是你们不认识曹云。

    正常谅解赔偿,有一个亿身家施暴者,按照案件情况和受害者家庭情况,给个几十万或者百把万谅解金差不多了。曹云的标准是:你有一个亿,我要八千万,不然你这就是诚意不够,态度不够真诚。钱乃身外之物,你连钱都舍不得,何谈诚意呢?

    诸葛明道:“曹云,我知道了,你可以专心准备小茹的庭审吧。你死要钱,行,这是你本事。如果你只会要钱,把官司给输了。我看不起你。”

    曹云笑:“虽然我不在乎你看得起我与否,不过我不会输的。”

    诸葛明:“那我们法庭上见。”

    曹云:“你决定上庭做我对手?你觉得九尾很没用?”

    九尾看诸葛明,这是她的案子。不能因为有曹云,就临时更换检控官。

    诸葛明明白这道理,道:“不,九尾是本案检控官。”

    曹云叹气:“看来有点难打。”

    诸葛明怒:“你这话什么意思?”

    曹云:“我意思是和九尾做对手,我把握不大。如果是你诸葛明,呵呵,直接白斩你。”

    诸葛明怒极反笑:“你不用挑拨离间,我不会中你的激将计。”

    曹云:“你承认是激将计,也就说明你承认自己不如九尾。”

    诸葛明再挤点笑容:“我确实不如九尾。”

    曹云哈哈大笑,站起来:“走了,两位检察官,再见。”

    ……

    六人欺凌,一人死亡,一人求得谅解。这个案子似乎已经完全颠倒,小茹不再是非法持械开枪杀人的人,而变成了一名纯粹的受害者。

    四名孩子家长听说谅解书之后,都联系上了叶娇。叶娇按照曹云交代的不共同会面的原则,按照先后电话顺序分开预约见面。

    会面之后,曹云先说明了王冰的诚意。潜台词是:你们给的钱不能比王冰的少。同时曹云加了一句:“这件事肯定是要有人受到严惩的,否则怎么给小茹一个交代,否则怎么以正视听?”潜台词:肯定不接受最后一人谅解金。

    曹云一直说好律师说话要白,但是这次曹云说话高深莫测。这么一来,曹云虽然是不会被抓到痛脚,但是四个孩子的家长能理解其中的深意吗?

    要回答这问题,要反过来问:为什么王冰的家长会主动提出谅解协议呢?

    曹云不能干的事,总是有人可以干。比如寒子。

    一位家长和王冰父亲是好友,拿到了寒子的电话。家长和寒子见面后,寒子说明:“最容易反应诚意的就是钱。”寒子说了一个绑架原则,当人质有两人,人质就是富余资源,绑匪很可能通过伤害一名人质来胁迫家属汇钱。现在有四名人质。

    寒子:“这案子肯定有人不会获得谅解,那这人是谁,那就要看诚意了。”

    什么?你穷?你穷还这么坏?那没办法了,就是你了。曹云不是什么好鸟,一向嫌贫爱富。

    数天后,有两位家长再获得了谅解。然后叶娇对另外两位求情的家长表示:“我的当事人不再接受谅解。”

    ……

    案件虽然同一件,但是案子主体不同,案件分开审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1/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